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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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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法官法 恐面临宪法诉讼法同样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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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诉讼法施行不久,司法院去年十月就提案请立法院修法“优化”,但此一由司法院主管
、被视为重要司法改革指标的法案“品质粗糙”,让不少法界人士摇头。不少司法官更预言
,刚上路的国民法官法也已发现不少执行面的困难,未来恐面临同样上路不久就要修法窘境
。
国民法官法与宪法诉讼法是蔡政府司法改革的两大重要指标法案,今年刚上路的国民法官制
度,历经前两年的模拟法庭后,不少曾参与模拟的法官对前景不乐观,包括开庭时间恐难控
制如模拟时在两天半结束;律师界也已提出资源不足等问题。
沛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柏宏指出,宪法法庭既然走向“法庭化”,当事人的听审权即是基本
权利,但并案者不能出庭,与案件不相干的法庭之友却可,是很奇怪的制度设计。吴柏宏也
质疑,宪诉法廿八条规定“言词辩论期日应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关系人到庭。”修正
草案却加上“宪法法庭认为当事人或关系人本人毋庸或不宜到庭者”的但书,更与朝法庭化
发展的方向背道而驰。
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陈清秀表示,权利保护不应有漏洞,人民声请释宪,如果是法律涉及违
宪,“穷尽救济途径”只是浪费时间。陈认为应参考德国宪法法院法规定,如具有普遍重要
性,或声请人如先运用其他法律救济途径,将遭受重大或无可避免之损害时,宪法法庭得立
即裁判。
有法界人士认为宪法法庭法庭化后,不像大法官会议有弹性,直白说,司法院的修法是“作
茧自缚”,当新制上路后大法官们才觉得“不好用”,想要将门关小一点,外界会认同吗?
5.附注、心得、想法︰
宪法法庭去年新收四三七一案,终结三二四一件,未结一五一七件。案件类型以法规范及裁
判宪法审查案件类型四二七七件最多,其中人民声请四二五二件为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