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长陈凯凌涉及贪污等罪嫌,昨(21)日上午台南地检署兵分6路发
动搜索,将陈凯凌等人约谈到案,并在陈的住处查扣现金30万以及工程公司名片等证物。
陈凯凌深夜被移送至台南地检署复讯,检方复讯后认定陈犯嫌重大,当庭逮捕并向法院声
请羁押。
南检今年3月接获陈凯凌涉嫌贪污,立刻分案指挥侦办,经专案小组蒐证及询问相关证人
,认定陈凯凌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及同法第6条
之1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嫌。
检调搜索陈凯凌中西区住处、台南市永华市政中心等6个处所,并在其住处查扣新台币20
万元、牛皮纸袋装有10万元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证物,检方复讯后认定陈涉贪罪嫌重大
,且有逃亡与灭证或串供之虞,当庭逮捕,并向法院声请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