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憨慢,到目前还是看不懂高虹安到底犯了什么罪??
使用人头窃取助理费?? 目前看起来她的男友确实有上班,有从事实质职务,
非人头,所以昨天也免保请回。
要求助理将薪资比例汇到公积金,这也是一般企业常用的员工固定比例做为福利金,
即使有私用,但是这些私用金额并不高,不知道高虹安自己有无将薪资也同样汇入公积金,
看起来应该是会有,所以昨天高虹安律师引用大水库理论,
如果汇入金额大于私用,除了道德有瑕疵外,这有涉及严重贪污?
不知道,有无大大可以更简扼的说明。
我现在看起来雾煞煞~
目前感觉很明显,高虹安的案件都是网军带头,名嘴跟进,媒体炒作引导风向。
想要先入为主,误导于人,再借由引入司法找可能犯罪
如果以同样的助理费使用问题标准,去查核所有名义代表,
尤其是立法委员,会有几个也是能全身而退??
有更了解的大大能简扼说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