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les0939 (charles0939)》之铭言:
: 现在高虹安被列被告
: 重点还是高额交保
: 可见证据齐全
: 被判有罪机率非常高
: 如果将来被判入狱服刑
: 高虹安出狱还能做什么?
: 唉~~
: https://i.imgur.com/lyjyCXw.jpg
被判有罪也不见得会坐牢
很多类似状况的只要认罪
通常都是缴回所得判缓刑
褫夺公权这样
如果没有褫夺公权,还可以当市长
如果有就不能当
是否会褫夺公权也是要看法官
花莲王都坐牢了,也是继续当立委
偷渡一下个人想法
先说个人立场:
只要当前法律认为有罪的事
被抓到就要认
个人想法:
不管是特支费与助理费
其实都要好好讨论要如何定义与规范
之前很多教授被告起诉
因为没有如实报销科技部计画
就法律面来说当然是违法
但是就实际面来说
有时候实验器材药水就是不够
原本编列的预算已经用完
可能就挪用费用以继续进行实验
对于教授来说
我只想要完成实验取得成效
没有把钱放到口袋里面
当然我也相信绝对有教授
挪用是为了把钱放入自己的口袋
所以要如何定义与规范很重要
以前我觉的马的大水库扯到爆炸还可以这样喔
现在就觉得还是要看钱是怎么用的
因为有些人真的是有恶意
有些人是为了方便行事
有些人根本是不懂
这些人通称贪污犯
我个人觉得不应该是这样
我觉得高的那个公积金应该是有问题
应该也会有罪
关键在于
她是否真的放口袋,放多少?
她要不要认罪
认罪被判多重
是否递夺公权
她不需要出来喊司法XX的
毕竟
钱不能那样用是事实
我觉的如果认罪是不会判的重
因为金额不高,时间也没有很长
金额认定法院应该也是查帐
看看公积金里面那些真的公用那些是私用
然后私用的部份才计算
如
"童仲彦扣除私聘助理的薪资仅诈领5万余元助理补助费"
童判的重是因为他不认罪喔
另外是余文模式再高这里反而可以是降低刑度的
为何?
高是第一任的立委
以前再公司上班
资策会跟鸿海都不会有要员工捐钱的公积金模式
那高怎么会想到可以这样做的?
一般人都不会有这样的经验
一定就是以前的助理有这样的经验
高可以说我也不知道行不行
资深助理说以前他们都这样做
钱可以用来支付公共费用
我想钱也没有进我口袋
所以就这样处理了
法官听了高的认罪,又听到上述说法
可能也会认为应该不是有心
所以可能因此降低刑度
这里引出一个问题
真的是以前的助理有这样的经验吗?
我认为是的,就像我刚说的特支费 教育部计画
很多其实都有挪用或是公积金
大家都知道,只是看谁被抓到而已
被抓到就要认
所以回到原点特支费与助理费
真的要好好讨论要如何定义与规范
把一个没有规范好的东西
在有其他如选举目的的时候
就拿出来用
然后一边说她贪污
一边说自己被司法迫害
吵来吵去真的没有太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