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盟出版了法国人巴丹代尔的书,在台湾版的序中,
巴丹代尔这样说:
那些被判处长期徒刑之人,因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缓的监狱制度,
并不会在获释后再次犯下杀人的罪行。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美国在一九七二年"福尔曼诉乔治亚案"(Furman v. Georgia)后大幅限缩死刑标准,
有558名被判死刑的犯人因为美国最高法院对死刑的判定标准改变而免死,
其中315人(含死在狱中以及逃狱被抓者)未出监,实际出监者243人。
在243人中,再犯各种罪行的是52人(21%),其中再犯谋杀的是7人;
也就是说,每四十名死刑犯被放出来,就会有一个再杀人,
然后每五个死刑犯出来,就会有一个再犯罪(包括杀人没杀死的在内)。
重点是,这是废死联盟自己认可的数字,
所以巴丹代尔跟废盟明显是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