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TMD立委开记者会,
说要推吹哨者条款,
新闻写:
高虹安提到,为鼓励揭弊者勇于举发、维护工作权益,草案也订有揭弊者补偿及奖励机制法
源,包含复职、回复年资等;也提供紧急身心理医疗及安置、生活重建、职业训练等协助,
并要求媒体报导时,应注意揭弊者或其家属的名誉及隐私,若认为媒体报导有误,得于该报
导播送或刊登日起15日内要求更正。
她说要鼓励揭弊者勇于举发,
维护工作权益,
还要奖励揭弊者以及补偿薪资等等。
还要"注意揭弊者的名誉及隐私"。
结果高虹安在11/14的记者会,
说
这个行为人士如果被证实是非法来使用,或窃取这样子的一个资料,甚至有窜改嫌疑,需负
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包含像是妨害电脑使用罪,基本上是有期徒刑。
竟然公然在恐吓吹哨者,
这样有鼓励揭弊者勇于举发吗?
她会把吹哨者"被回捐"的薪资补偿给对方吗?
她在11/15回应干茶包的事时,
还强调
"其实也大概都知道这位是什么样的助理",
这样有注意揭弊者的名誉及隐私吗?
目前看来,
资料能查证的部份都是真的,
不好查证的内帐,
也都跟公积金入帐对的上,
也就是说,这明显不是抹黑,是吹哨的行为。
有这么好的身体力行的机会,
为什么高虹安要恐吓勇于揭弊的吹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