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uao1110 (念)》之铭言:
: → breaststroke: 问题是高虹安根本就没有违法还被抹黑吧 11/15 01:40
唉
四趴不要混淆概念
有没有违法 该判什么罪
的确是法官认定没错
但他有没有叫助理捐回助理费 有
有没有私用 有啊
这叫什么抹黑??
这都他自己承认的耶
然后他苍白无力的辩驳是什么?
"我事后有补钱回去?"
ok 证据呢 拿不出来啊
就算以无罪推定当他真的有补好了
他还是承认挪做私用啊
这类似什么概念 类似有人出门骑车 忘了带安全帽
结果他未经你同意拿了你机车上的安全帽出去 骑了一趟回来后再放回去
被你发现了你很火大的指责他 结果他辩一句"我有拿回来还 不叫偷啊"
你觉得这合理吗?
就算上到法院 法官也不会说他这不叫偷 顶多来个微罪不举
同样的 法规上面就明定 不能把助理费挪作私用了
公家单位的钱就是死板板的
真的挪来挪去 有补回来就没关系的话 就不会有这么多民代被判刑了
看他拿吴成典来辩驳更好笑
吴成典无罪的原因是因为他的钱还是用在助理跟办公室身上所以才无罪的
高是拿去洗头吃饭耶
有没有回补根本就不重要 光是私用就有问题了啊
如果我是高的幕僚
我会建议他不要再针对这种问题回话了 直接说静待司法调查即可
他现在每一场记者会 那种四趴式澄清 只是让信众自嗨而已
对他自身非常不利啊 每开一场就提供更多不利自己的证据给检方
四趴如果要一直掩耳盗铃说是抹黑
就算让高挺过这波选上好了
两年后 我看也是得重选啦
为了高好真的信徒还是别再炒作了 叫他闭嘴比较实在
她现在根本就是多说多错啊
: 我们都不是法官,违不违法也不是我们说了算,在她没被起诉没被判刑定谳我想你也不会觉
: 得她违法
: 那我们是不是用另一个观点来看
: 今天去面试一个公家单位的助理职,或是你听到朋友谈他的助理工作时,提到了“欸 我老板
: 给我薪水6万,但他说我的户头会进来7万,所以要缴回1万元给公司欸”,难道正常人听到这
: 都不会有一些疑惑吗(我没说违法),尤其还是在公家机关面试,正常的思维都会觉得奇怪
: 吧,单纯光这一点,我觉得就是“不能被人接受的”,而不是只有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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