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智坚论文抄袭不公开审理 法官要求提供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2-11-11 11:52:17
※ 引述《sciss1 (tailor)》之铭言:
: 验收法盲的时间到了....
: 也提供给自认看不懂的版友以更新法律知识
: 这次不一样了
: 刑事诉讼法 第 320 条
: 自诉,应向管辖法院提出自诉状为之。
: 自诉状应记载下列事项:
: 一、被告之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资辨别之特征。
: 二、犯罪事实及证据并所犯法条。
: 前项犯罪事实,应记载构成犯罪之具体事实及其犯罪之日、时、处所、方法。
: 自诉状应按被告之人数,提出缮本。
这篇完全鬼扯
没错, 自诉状必须记载被告的相关资料, 但其目的是要确定被告的人是谁
只要提供足资辨别之特征, 便符合刑事诉讼法第320条的规定
并没有非得提供户籍地址不然就要驳回这种事情
我不知道余正煌的律师提供了什么资讯
退一万步来讲, 就算光凭前新竹市长林智坚这样的资讯
会不符合刑事诉讼法320条的足资辨别之特征吗?
新竹市有很多个前市长林智坚?
https://reurl.cc/lZo57E
其次, 地址等资料, 在法院寄发书状时是需要的
这部分如果自诉人不知道, 可以怎么做?
基本上可以把你知道的部分写在自诉状上
不知道的部分用符号取代, 然后请法院帮你调查
法官同意之后, 法院人员就会调查相关资料, 做成档案
你再去申请阅卷就可以了
https://www.gotolaw.tw/2017/07/blog-post.html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22-11-11 11:55:00
没错,绿狗又在骗了,民进党告那么多网友最好都有提供个资
作者: spa41260   2022-11-11 11:56:00
你应该是误会上一篇文,他po的最新新闻跟你的意思表示一样,他截推文是用来打脸原先嘲笑原告律师法盲的人
作者: benothing (禹枫)   2022-11-11 11:57:00
窝不知道,好几年前我告了家里对面那个租客抽菸。开庭时候我也被法官骂说对方搬家怎么没说,我靠我哪知道,当然也不知道怎么找到他。
作者: sciss1 (无)   2022-11-11 11:57:00
原告律师上周就是遇到法官不同意帮忙调查地址啊。后来才帮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2-11-11 11:58:00
上一篇在打脸推文吧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2-11-11 11:58:00
@sciss1 你上一篇写得太容易让人误解了吧
作者: benothing (禹枫)   2022-11-11 11:58:00
我就法盲阿,我怎么知道他们在玩什么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22-11-11 11:59:00
法官可以拒绝调查地址喔 那要怎么通知 直接通缉犯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2-11-11 12:00:00
法官是要你自诉者缴交对方个资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2-11-11 12:00:00
我完全看相反你的意思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2-11-11 12:01:00
现在诉讼很少法官职权调查的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2-11-11 12:01:00
很难啦 自诉哪会知道对方住哪 都要法院帮忙查的法院查也不会是法官查 法官只是同意而以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22-11-11 12:04:00
有些法官就懒啊,实际上职权调查是法官应该做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2-11-11 12:06:00
IBIZA最近化身白粉杀手,难怪老是被抹成塔绿班
作者: sciss1 (无)   2022-11-11 12:10:00
要比难以辨识立场,谁人比的过政黑朱学恒呢?
作者: ChenYenChou (obov)   2022-11-11 12:10:00
不高兴自己游去民主国家 台湾不欢迎您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22-11-11 12:11:00
如果法院不帮忙调查 网络告人是怎么告啊用通灵的从IP去梦到地址吗
作者: BIA (必亚)   2022-11-11 12:14:00
网络告人不一定是自诉啊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22-11-11 12:16:00
网络告人多半是公诉
作者: sciss1 (无)   2022-11-11 12:22:00
benothing看起来是自诉,难怪也遇到类似地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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