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有没有助理要出面给高致命一击阿

楼主: wfelix (清云)   2022-11-10 11:06:14
※ 引述《dudu5566 (仁甫哥超MAN!!!)》之铭言:
: 看高虹安的脸书声明
: 她坚称这些助理加班费都是实质加班所得
: 没有违法浮报
: 看起来立院不像一般公司有打卡上下班机制
: 很难查证助理真的加班与否
高虹安的为何要这样讲
因为只要加班费宽松认定,那就很难说他违法
举例 高虹安说每天要交多少资料上承
那么下班后助理们继续在一些知名网络论坛收集资料 然后在群组讨论
如果是惯老板自己掏腰包的当然不给你算加班,
不然每天下班后继续在PTT耍6小时也算加班吗?
但如果是领公费加班的,这些当然会宽松认定在加班范围
这时你也不能拿她怎样
因为他们真的有从事助理相关的事务,可以合法请领加班费补助
类似的手法应该几乎人人都干,有些人搞不好实做的事更少
不然为何 全部立委助理加班费请领数字是总额上限的96%?
赖士葆说大家都报好报满看来不是开玩笑的
我相信这个若不是公费补助,而是立委要自己出钱
数字可能打对折起跳,搞不好只剩2成以下
既然几乎全部立委都报好报满,那代表报好才是常态
那高虹安的立委助理怎么可能会有事?
对助理而言,他是的有做事啊,加班费可以领得心安理得不会违法
既然他们不会违法,要怎么诱使他们反水?
别忘了他们反水第一件事情就是承认自己违法配合诈领?
(毕竟加班费可是先进他们口袋的)
之后再转污点证人求减刑?
谁那么傻 摆明可以合法却要先承认有罪?
然后再认罪协商 求检方法院给他减刑或不起诉?
而这些宽松认定来的加班费,成为办公室的小确幸
因为名义上是私人薪水捐助的公积金,
那就算用到助理比较私人的项目也很难追究刑责
说是加班所得的话绝对不会违法,
说不是的话助理自己麻烦更大
只要钱的来源合法,
那就会变成你管私人的钱财怎么使用的问题
花的方式不合理不能引证为来源有违法
好比高的助理B和桥王的助理A都做同样的事情 而领满加班费
但B助理有成立公积金 A助理则是有捐党
你不能因此说B一定有问题 毕竟A也是做同样的事情而拿到加班费
重点是 做这些事情到底能不能算加班?
如果B算诈领 那A也要算 如果A不算诈领
那B怎么使用他的薪水就跟违法无关了
这就是为何高要特地说
立委把助理加班报满是常态,以及桥王助理一样回捐给党
作者: keyoard (小可)   2022-11-10 11:07:00
就没有违法浮报 还要一直脑补编故事
作者: serene469 (码宝)   2022-11-10 11:11:00
去跟法官说
作者: cute2611   2022-11-10 11:23:00
现在是有讨论报加班的问题吗 是不是搞错了
楼主: wfelix (清云)   2022-11-10 11:39:00
报加班若合法,后续助理就很难反水啊因为助理没违法,就没有'污点'证人或认罪协商的问题我是看很多人都认为 助理会扛不了压力一定会供出来但如果助理根本不会违法 那他会有啥压力?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22-11-10 11:52:00
立委议员有助理是负责做服务的,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加班认定都很宽松, 除非人头反水, 否则很难成罪才会有人说最多劳基法,很难诈欺贪污
作者: ypyp (牙周病)   2022-11-10 12:19:00
确定都是加班费回捐了吗?昨天看到有人说不见得是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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