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啦...
基进党的人是有多蠢阿!!??
现行制度是要算加班没错啦
但是这个现行是何时开始的阿
劳动部昨(2)日表示,“事业单位实施劳工值日(夜)应行注意事项”自明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适用,雇主若让劳工从事值日(夜)工作,一律认属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
间的部分,应计入延长工时时数并给付加班费,包括处理文件、接电话等都纳入计算。
劳动部过去认定因值日(夜)与日常工作有别,因此不算工作时间,劳动部 2 日表示,
考量值班期间劳工仍受雇主监督,111 年起,都纳工时计算,如果雇主违反规定,恐涉及
劳基法未给付加班费、轮班间隔不到 11 小时或是违反 7 休 1 等规定,可开罚新台币
2 万至 100 万元。
现行规定是111年改的欸
那高虹安的男友当助理是什么时候呢
是109-110年间欸
怎样?要拿111年的规定罚110年的高虹安吗?
低能基进党........
※ 引述《cake10414 (Peter)》之铭言:
: 台湾基进党高雄市议员候选人陈子瑜表示:
: “高虹安助理这个声明有个问题。按照现行制度,公费助理在劳动条件上适用劳基法。‘
: 全时段接听公务手机’,代表全时段处理公事,这好像有违反劳基法的情形?”
: 太夸张了 有违反劳基法的可能吗?? 又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