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ke10414 (Peter)》之铭言:
: 台湾基进党高雄市议员候选人陈子瑜表示:
: “高虹安助理这个声明有个问题。按照现行制度,公费助理在劳动条件上适用劳基法。‘
: 全时段接听公务手机’,代表全时段处理公事,这好像有违反劳基法的情形?”
: 太夸张了 有违反劳基法的可能吗?? 又抓到了!
全时段不代表24小时好吗?
劳基法规一天正常工时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不得超过40小时。
全时段可以指的是他的上班时间,不等于24小时全程开机。
但如果是on Call的话呢?
候传时间(俗称:on call):
若无实际工作则无加班问题;若有被召回提供劳务,依实际工作工时报加班。
跟待命时间不一样。
查了一下劳基法早就有规定了。
但我是支持他把on Call也全程算入待命时间当政见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