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reurl.cc/MX7ogm
这是法务部的函示
贿不贿选首重要有对价关系 对价关系 对价关系
看到没? 这很明显是政令宣传品 请问一个县长是不能宣传他的政令吗?
法律也有规定单纯文宣品并无30元单价限制了
政令宣传品你敢说不属于文宣品?
讲到对价关系, 今天这是林明溱一个即将要卸任的县长,他要在礼品上罗列自己这八年
以来任内的所有政绩,希望县内老百姓永远记得他. 那请问这跟许淑华竞选县长的
对价关系在哪里?
你说,在礼品上罗列自己的政绩犯了哪条法?
https://zh-tw.facebook.com/LawyerGuitar/posts/3075495649202507/
这边也有律师说了,法院的判断标准向来也都不是以30元上下为单一、唯一的判断标准。
判断的重点在于,有没有对价关系。也就是说,赠送该样物品到底是不是能够
【动摇投票意向】或是【改变投票意愿】?实际有没有行贿、收贿的主观意思?
这些才是判断的重点。
这个活动的主要重点明显不是许淑华的竞选活动. 而是一个即将卸任的县长他的感恩
说明会. 别说许淑华可参加, 蔡培慧要参加人家也不会拒绝啊
请问林明溱办这个感恩说明会有明目张胆的说拜托选民投票支持许淑华吗?
所以,第一个, 对价关系就不明显了嘛!
所以,要告这个的人根本连选罢法都没读熟就开吉了, 真的是笑死人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