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兵役史(from维基百科)
1956年,义务役役期中华民国陆军2年(陆军第一特种兵3年),中华民国海军、中华民国
空军皆为3年。
1977年,义务役役期陆军、海军、空军皆为3年。大专兵不分军种都2年,3年是一般兵 ,
1967年至1986年间 陆一特是2年兵+1年的临时召集,陆军将装甲兵、通信兵、砲兵、工兵
、兵工等5个兵科列为第一特种兵。当时中华民国法律《兵役法》规定陆军役期仍为2年,
但以行政命令于其退伍同时另发为期1年的临时召集令,因此实际役期3年。
1987年,义务役役期陆军、海军、空军皆缩短为2年、唯中华民国海军陆战队维持3年役期
。
1990年7月1日,中华民国国军义务役役期不分军种,服役时间统一为两年。
2000年1月1日起,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10个月。
2004年1月1日起,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8个月[6]
2005年7月1日起,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6个月[7]。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4个月[8][9]。
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2个月[10],已经扩大实施志愿役兵役招募制
度。
2008年1月1日起至2017年底,实施义务役役期缩短为1年[11],持续扩大实施志愿役兵役
招募制度。
2013年12月起,在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之役男仅须接受4个月军事训练役(8周新
训、8周下部队);199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之役男仍须服役1年。
明明就
2013年12月开始 变四个月兵役
当时蔡英文都还没选上总统好吗~~
所以现在
根本是民进党帮马英九擦屁股
被迫改回一年
结果都在战民进党
这样像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