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会碰到需要修宪的问题
我特别去查了中华民国宪法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与地方制度有关的条文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9条第1项第五款:
县设县政府,置县长一人,由县民选举之。
中华民国宪法第128条:
市准用县之规定。
所以台湾各县和基隆、新竹、嘉义三市已经被宪法写死了
县市长一定要民选,除非修宪
不过塔绿班比较可以搞的是六都
因为宪法内有关直辖市的规定只有以下:
中华民国宪法第118条:
直辖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也就是说塔绿班只要修法就能让六都改官派了
至于,乡镇市长选举早就该取消了
宪法根本没有任何跟乡镇市区有关的规定,所以修法即可
因为台湾大部分的人口都住在六都,都是官派区长
只有少数人还要再那边投票选乡镇市长
不知道塔绿班在拖什么= =!
小弟非法律背景,有相关背景的乡民欢迎指正
※ 引述《lovea (lovea)》之铭言:
: 看塔绿班现在疯狂攻击虹安姐接
: 还有其他各县市,只要是有威胁的,就是铺天盖地的抹黑
: 塔绿班何不干脆取消县市长和乡镇市长选举,直接改像以前一样官派
: 岂不更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