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台湾最大问题是
台湾人思想构造大多偏向社会主义
默认了最小单位是“团体”而不是个人
个人只被视为团体的原子、细胞
例如政党党员关系
当党员声明自己不支持党中央政策
不但会被党中央斥为叛徒
其他党人士也会批评其为不负责任、切割、说谎
而反过来
随便一个党员的暴走言行
党中央如果不承认其言行,也会被视为不负责任的切割
这都证明在台湾,加入政党后就没有“个人”,在社会共识上党才是整体,党员是细胞,所
以党员“不可能存在个人意志”
不过这其实不合逻辑,因为党才是虚拟出来的,党员才是最小单位
说到财产权也一样
台湾人坏习惯就是把影响力大于某个程度的私有财通通算进公领域,例如智财权标的物和房
地产
擅自赋予社会义务来检视
不过实际上
私人房地产确实是私有财而非公共财,几千年前到现在都是,并没有匡扶公众利益的义务
智慧财产权标的物,在法律上更是私财,只要原作和占有者不放弃其权利,就算几十亿人都
在使用也仍然只属于创作者及占有者而非公共财产
到底要怎么让台湾人有最基本的私有财和个人、自由意志的概念呢?
还是在台湾,一切都是强行捆绑在一起的
加入团体,就要负责整个团体
团体也必须完全买单成员的言行
然后私有财影响力超越某个程度就会变公共财?
这就是台湾式社会主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