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72285
2.新闻来源︰三立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狼师解聘A女成吹哨者原因曝 “对市府感到失望受伤”
4.完整新闻内容︰
台中狼师日前遭台中市性平会决议解聘、永不录用,退休金告吹。受害A女回应“仍有漫长
的路要走!”台中惠文中学老师蔡淇华转述A女留言,她谈到成为“吹哨者”的原因,是因
为找市府申诉产生失望与受伤,尤其是家人遭骚扰,让她对于深信不疑的公权力,感到难以
接受,才决定站出来。
人本教育基金会日前揭发“台中房思琪”事件,与受害A女出面开记者会,指控黄姓校长25
年前在某国中资优班,对她权势性侵长达4年,至今受害者已有3人。人本不满市府未对狼师
停聘,放任狼师打电话骚扰被害人及家属,处理4个月却看不出有所作为,上月底号召30个
民团到台中市政府抗议陈情。
台中市府2日召开性平会,审议后同意将黄姓教师将予以解聘,永不录用,等同退休金告吹
。A女也对此发声明表示,现在打赢第一仗,仍有漫长的路要走!行为人有申复权利,法院
还有刑事调查,后续审理是否公平公正仍是关注焦点,期盼让每一个人,都不需要活在威胁
与恐惧之中。
现为惠文中学图书馆主任的蔡淇华老师,在市府决议解聘黄师前于脸书发文声援力挺,随后
也收到A女的留言,他也将留言内容公开转述。
A女感谢蔡老师身为市府管辖市立高中的教师,对狼师案表达立场,势必会面临一些压力,
但有了你的见义勇为,让许多教师圈中,原本半信半疑或不敢表态的老师,愿意发表对这件
事看法,也开始转贴人本的连署网址。
A女说,当时委托人本基金会将案子传递出去,她才发现教育局办理此案的缺失。无论是未
依《教师法》第22条,将涉有性平案的教职员停聘、或未将同一加害人的不同被害者并案调
查,甚至有可能泄密,让加害人得以取得证人与被害人的身分,进行骚扰。以上行为“皆让
她对于深信不疑的公权力,感到难以接受”,因此只能鼓起勇气站出来,当一个吹哨者。
她强调说,“这案子是真有其事,不是外传学生报复或政党侧翼影响选战。”她原希望按照
体制内申诉管道,进行性别事件行政调查。但过程中,无论是被加害人骚扰,或是原本申诉
诉求未能达到,都让她与家人失望、受伤。
A女说,记者会后,她收到负面质疑,怀疑她选前出面,动机不单纯;网络酸民嘲讽她,想
了25年才觉得不对劲。但令她感动的是,多年未联系的国中同学,在看到新闻后愿意毫不迟
疑地相信,甚至出面援助,希望能弥补她过去受的伤害。这案子让大家开始关注校园羞辱管
教经验、儿少性平议题、甚至有机会推动修法,希望以她现身的“抛砖引玉”,呼吁大家共
同编织一张社会安全网,保护下一代。
A女感谢蔡老师身为市府管辖市立高中的教师,对狼师案表达立场,势必会面临一些压力,
但有了你的见义勇为,让许多教师圈中,原本半信半疑或不敢表态的老师,愿意发表对这件
事看法,也开始转贴人本的连署网址。
A女说,当时委托人本基金会将案子传递出去,她才发现教育局办理此案的缺失。无论是未
依《教师法》第22条,将涉有性平案的教职员停聘、或未将同一加害人的不同被害者并案调
查,甚至有可能泄密,让加害人得以取得证人与被害人的身分,进行骚扰。以上行为“皆让
她对于深信不疑的公权力,感到难以接受”,因此只能鼓起勇气站出来,当一个吹哨者。
她强调说,“这案子是真有其事,不是外传学生报复或政党侧翼影响选战。”她原希望按照
体制内申诉管道,进行性别事件行政调查。但过程中,无论是被加害人骚扰,或是原本申诉
诉求未能达到,都让她与家人失望、受伤。
A女说,记者会后,她收到负面质疑,怀疑她选前出面,动机不单纯;网络酸民嘲讽她,想
了25年才觉得不对劲。但令她感动的是,多年未联系的国中同学,在看到新闻后愿意毫不迟
疑地相信,甚至出面援助,希望能弥补她过去受的伤害。这案子让大家开始关注校园羞辱管
教经验、儿少性平议题、甚至有机会推动修法,希望以她现身的“抛砖引玉”,呼吁大家共
同编织一张社会安全网,保护下一代。
5.附注、心得、想法︰
《教师法》第22条
1.教师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服务学校应于知悉之日起一个月内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后,免报主管机关核准,暂时予以停聘六个月以下,并静候调查;必要时,得经教师评
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延长停聘期间二次,每次不得逾三个月。经调查属实者,于报主管机
关后,至主管机关核准及学校解聘前,应予停聘,免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
一、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
二、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
2.教师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服务学校认为有先行停聘进行调查之必要者,应经教师评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免报主管机关核准,暂时予以停聘三个月以下;必要时得经教师评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后,延长停聘期间一次,且不得逾三个月。经调查属实者,于报主管机关后,至
主管机关核准及学校解聘前,得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停聘:
一、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七款至第十一款情形。
二、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三款至第五款情形。
3.前二项情形应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之审议通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