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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事专栏
放假探亲,逾假不回监即是脱逃!
叶雪鹏(曾任最高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
发布日期: 103/06/24
最后更新日期: 109/12/24
外役监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所定“作业成绩优良者,得许于例假日或纪念日返家探视”
。但于同条第三项中规定,故意违反指定回监日期“以脱逃论罪”。李姓受刑人就是依这
项法条规定获得假期探视可爱的家,竟恋家刻意不回监服刑,这便犯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
条第一项法定本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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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脱逃跟逃狱 应该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