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ry5566 (热量赤字感知大师)》之铭言:
: ※ 引述《don323 (咚薯叔)》之铭言
: 公文系统上有保存年限和保密年限,
: 这2个是分开设定的,
: 按照kmt的指控, 相关公文是保密年限也设了30年
: (按语意封存30年是这意思吧)
: 你的陈时中绕来绕去讲了一堆,
: 好像是说保存年限30年, 随时可改设定可以公开,
: 那你保密年限到底是设几年?为什么绕来绕去话就是说不清楚?
: 现在连被厂商要求保密几年也说不清楚,
: 奇怪咧, 说明白这么困难?
我把话说的清楚一点,
公文要先设定保存年限,
公文的性质可以设密等或不设密等,
设了密等就要加设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因此,保存年限和保密期限是不同字段,不同的设定,
可以保存10年,1年后解密,
也可以保存30年,3年后解密.
首先, KMT的爆料不一定为真,
“封存”30年 根本语义不详,
KMT也不是第一次张冠李戴了,
故意把保存30年诱导成保密30年我也不意外,
但陈时中和王必胜的回应也很可疑,
绕来绕去说了一堆,说密只是公文程序 (这算是事实)
又说 30年是指保存年限,
然后呢?你的保密年限或解密条件呢?
你设密等就一定要跟着设保密年限或解密条件,
要打脸KMT是很简单吗?说公文是保存30年,
保密依各别合约设定5~7年或购买程序完成后解密,
为什么不这样说?
你保密年限如果不是设30年,讲出来不就打死kmt了?
为什么不说?为什么讲不清楚保密年限究竟是设几年?
为什么一直绕、一直绕、就是不正面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