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过长,部分恕删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铭言:
: 新头壳
: 林智坚律师:苏宏达没回避前 台大学伦审定会并不适法
: 林朝亿: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7-27/791835
对于台大学伦审定会今日开会审查林智坚论文抄袭争议,林智坚委任律师黄帝颖今(27)
日说,在昨日具状申请苏宏达回避后,台大本于先程序后实体,必须先审理回避,唯有公
正客观的程序,“我们才会考虑让当事人去出席。”还没组成公正客观组织之前,“我们
不会建议当事人去”。
黄帝颖并于今日上午于民进党中央举行记者会表示,律师团昨日具状声请召集人苏宏达回
避,对他过去相关言论,将本案定调为丑闻,涉及未审先判、先入为主,在法规上不论是
《国立台湾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要点》第一条便表明,学伦会的
召开应秉持“公正客观处理程序”;《行政程序法》对“有具体事证足认其执行职务有偏
颇之虞者”,都依照法律提起回避。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就先问林智坚,你有没有抄袭?
根据你上次记者会的回答,你一定认为自己没抄对吧?
既然如此,你都深信自己没抄袭,相信自己论文具有原创性,为何不敢出席?
今天苏宏达身为院长,他是主持会议的主持人,为什么要他回避?
只因为“丑闻”二字?还是这次的争议事件你不认为对台大是“丑闻”而是美事?
更何况,审查会议只有苏宏达一人吗?会议只听苏一人的话就能决定吗?
连教育部长都说:https://reurl.cc/kEdNbq
教育部长潘文忠今天受访表示,学生论文若涉及违反学术伦理,必须回到学位授予法,以
及专科学校以上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来审定,“不是由外界谁来做评定或指定”,法律
与原则也不会因人而有不同考量。
请问你们是在坚持什么?
我想版上很多人都写过论文,应该都能感同身受
今天论文如果是自己辛苦完成的,一个苏宏达又如何?
自己写的就是自己写的,难道还能因此不分是非黑白,反而污蔑你是抄袭吗?
论文都愿意放在国图公开,不就是愿意接受大家公评吗?那在意一个苏宏达干嘛
身为政治人物,要自清,证明自己的清白,难道不该接受“最严格的标准”检验?
而且这个会议,也不是开完后就直接跟大家说,他有抄袭或他没抄袭
有没有抄袭之后是要写详细报告的,说明判断的原因与依据
在会议程序尚未结束,会议报告尚未完成,你们就认为对己方不利而连申述都放弃
那请问,到底是谁先入为主?又到底是谁未审先判?
附注、心得、想法:
: 对于林智坚缺席审定会,律师黄帝颖说台大必须先审理回避,程序不公正客观不会让当事
: 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