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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民权利 降至“非常恶劣”
记者郭晓蓓/综合报导
香港主权移交25周年将届,据人权组织最新发布的年度人权指数显示,香港民众的多项
公民权利评分,急遽降至“非常恶劣”等级,分析指这与“港区国安法”息息相关。“港
区国安法”2020年实行后,已成为中共及香港特区政府打压异己的工具。
“人权评量倡议组织”(HRMI)22日发布2021年度人权指数,针对30个地区的13项人权
指标得分,量化呈现各地人权变化。结果显示,香港集会和结社自由、表达自由及参政权
的自由一直下跌,在30个地区中,排名倒数第3,只高于沙特阿拉伯及垫底的中共。
集会结社自由方面,在10分满分中,香港由2019年获4.5分、2020年跌至3.1分,去年更
只得2.5分;表达自由则从2019年的4.7分,跌至去年的2.7分;参政权由2019年的4分,跌
至去年的2.4分。“持有和发表意见权利”及“参政权利”的2021年评分,也分别降至2.7
和2.4分,落入“非常恶劣”等级。
研究员认为这与“港区国安法”息息相关。人权组织“香港观察”创办人罗杰斯说,这
次的量化研究,证实众所皆知的香港人权倒退。受访者在调查中也说,政府以防疫为名限
制集会自由,也因疫情推迟选举。逾60个公民社会团体在“港区国安法”下,被迫关闭或
解散,与外国有关系者,更被指控勾结外国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