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蛮多人都知道的新闻 陈明文对黄国昌提告
黄国昌先是脸书发文跳脚,痛斥陈明文滥诉
而陈明文则是发声明回应 就有网友转贴陈明文的声明给黄国昌看
黄国昌的最新回应是 来馆长直播辩论啦!
然后又有网友在黄国昌脸书底下留言
而黄国昌是这样回复
https://i.imgur.com/rQZPfgI.png
我看完黄国昌的回应 简直是瞠目结舌
这是法律最基本的ABC
陈明文已经在脸书上公开说他已于去年12/3号 委请律师提告黄国昌妨碍名誉
也就是提起自诉
如果不懂告诉跟自诉的差别 详细可看这边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remedy-procedure/343
二 提起自诉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319条第1项与第2项[3],犯罪被害人可以委任律师进行自诉,再由国家
审判。
(三)告诉是向检警机关提出,自诉是向法院提出。
所以陈明文委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自诉 第一站就是法院
绝对上的了法院的 自然也不会经过检察官的侦讯 而是直接跳过 这是非常基本的法律常识。
黄国昌 你到底是不是法律人啊 ? 你法盲是不是 ??
还敢反过来呛别人说 这是非常基本的法律常识
你这种法律常识 我看你真的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