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anLarson (Rent)》之铭言:
: 记得最后小孩子都昏迷了
: 对于恩恩爸用只能自己太守法为理由
: 其实我听了也很不以为然
: 若遇到急难时
: 行政罚其实也有允许人民可以不守法
: 况且一个人命问题
: 把守法摆在前面
你要主张紧急避难,可以阿
要等到收到罚单,然后开始走诉讼流程
最后会不会被法院接受?不知道
然后4月的时候,抓阳性乱跑的罚得都很重
比如4月中,新北就罚一个阳性跑去打篮球的老师,150万
然后4月底,新北也罚一个阳性跑摊打麻将的,300万
你如果是妈妈,看到新闻一直报阳性没经过允许外出的
都是罚几百万起跳
所以就算看到自己小孩在眼前昏迷,
但要你不管这几百万罚金直接冲去医院,心里还是会挣扎很久吧?
几百万罚下去,可能家庭经济就瓦解了
只能祝福恩恩小天使,下辈子不要再投胎来鬼岛了
真他妈的官僚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