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又有人在模糊焦点录音档给不给的问题,
先搞清楚新北是自己开了一个模拟情境的白痴战场,
现在新北市政府的说法是确实有在“模拟”当天的情况给人看。
我好奇的点在于:
1.消防局的勤务中心没有“监视器”吗?监视器不就是最好还原现的工具?
2.不管演的再忙再吵好了,和恩恩爸现场听录音档表示“很清楚,没听到其他线的声音”
冲突啊!
所以模拟这出戏的目的到底是啥?装忙?还是继续用声纹理由拒给拷贝录音档吗?
不管哪个目的给民众的观感都满差的,大家只想看最自然的情况,
不是那种高装检用演的。
回到录音档给不给的问题:
如果因为政府资讯公开法不能给,那为何不囉嗦1922直接给了?
难道1922知法还公然违法?
新北一直拿公务员声纹当理由保护当事人也很多律师讲过了,
政府资讯公开法主要保护的是人民的资讯,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本身就是公务资讯的一部份,怎能用这理由保护?
剩下新北还在挣扎的就是新北卫生局和消防局之间横向联系的记录
这部份还坚持不给,理由一样说不是当事人
我是觉得满好笑的啦!就算是公务员间的联系,
也是在处理民众的事,民众才是本位吧?公务员到底有什么隐私好保护的?
相对于1922,新北市搞这么多事到底在心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