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下
https://www.jnps.tp.edu.tw/news/show.asp?news_id=1728
叙部函释公务人员得否上网社交网站或讨论主题具名留言行为疑义。
公告者: 人事主任
公告时间: 2011/1/4 上午 10:24:47
公告内容: (一)公务人员不宜于上班时间或以公家电脑上网连结脸书、噗浪等社交网站,从事与执行职务无关之相关网络行为。
(二)公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权力、机会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职候选人之“脸书”或“噗浪”之会员,或支持特定之政党、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
(三)公务人员得于下班时间,以非公家电脑上网连结脸书、噗浪等社交网站,加入公职候选人粉丝团,或支持特定之政党、政治团体或公职候选人,但不得具衔(足资辨识个人身分及职务)或具衔且具名。
(四)至于个案有无违反中立法相关规定,仍应就具体事实认定。
公文字号: 府授人三字第09915124800号
https://tw.yahoo.com/news/%E5%85%AC%E5%8B%99%E5%93%A1%E4%B8%8A%E7%8F%AD%E5%88%A5%E4%BA%82%E7%9C%8B-%E5%9C%A8%E5%80%99%E9%81%B8%E4%BA%BA%E8%87%89%E6%9B%B8%E6%8C%89%E8%AE%9A%E7%95%99%E8%A8%80%E6%81%90%E9%81%95%E6%B3%95-133324415.html
‘’考试院秘书长李继玄表示,可能会违反行政中立的样态很多,希望公务人员遵守基本原则与公务伦理,像是上班时间不可参与政治活动,包括公开在候选人脸书按赞、留言等,否则恐将违反行政中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