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hamu (猫丸)
2022-06-03 23:14:04个资法应该是要保护通话当事人对吧?
退万步言真的是个资法问题好了
那不能请卫生局跟消防局通话的两人签授权个资公布吗?
这有什么问题吗?
要保护两位当事人
但如果两位当事人同意公布
那不就好了?
新北市政府要不到这两位通话人的授权吗?
还是要他们授权 他们知道通话内容有问题
所以不敢授权公布???
有这么困难一定要等到进入诉讼程序吗?
一定要请律师 拟好诉状 提告
等天荒地老的开庭答辩 等宣判吗?
看看安柏跟强尼告多久了?
到底有什么困难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