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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台上征字第5217号(111年04月29日)
法律问题:
一、民意代表受托于议场外对行政机关或公营事业机构承办人员为关说、请托或施压等特
定行为,是否属民意代表 “职务上之行为”?得否即援引一般公务员所谓“实质影响力
说”作为认定之标准?
二、民意代表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2条(即修法前第7条)禁止假借职权图利
之规定,是否该当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5款非主管或监督事务图利罪所称“违背法
律、法律授权之法规命令、职权命令、自治条例、自治规则、委办规则或其他对多数不特
定人民就一般事项所作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之规定”之要件?
最高法院目前正在征询院内法官意见
如果刑事庭意见一致 将做出统一见解
如果刑事庭意见不一致 将召开大法庭进行辩论
这个案子的被告 应该是民意代表吧(可能是立委或议员)
然后“实质影响力”这个关键词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