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不只是财产是家人!高嘉瑜:宠物受害该给精神慰抚金
国人十分喜爱毛小孩,考量多国增订“对动物情感利益保护”相关立法,民进党立委高嘉
瑜今(22)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应增订“对动物情感利益保护”的立法,提案修正民法第
195条,将“对动物情感利益”纳入民法侵权体系中保护,并使饲主得向侵害者请求精神
慰抚金的损害赔偿。
高嘉瑜表示,一个国家对待小动物的态度,决定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但我国对于动物受
侵害死亡的保护严重不足。她说,刑法视动物死亡为对饲主“财产上所有权”的侵害,刑
度轻微;动保法对过失伤害动物也仅止于行政罚锾;民法也仅是“比照一般财产损害”请
求依市价赔偿,而若是饲养流浪动物,因没有市场就会导致求偿无门。
高嘉瑜举例,曾有一只小狗在治疗时,因“小动物健康高压氧气舱”爆炸不幸死亡,但向
医疗器材公司求偿却因购买小狗没有单据而遭法院驳回,且请求慰抚金,也因“现行民法
无明文保护对于动物的情感利益”遭法院驳回。
民众林小姐指出,她的吉娃娃曾因为一名妇人擅自开门导致爱犬冲上大马路被撞死,后续
求偿犬只费用、工作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却被该妇人认为,该犬是混种吉娃娃,市价为0
,甚至该扣除“折旧”。
后续法院认定“狗是一般物品”,只判赔2万5,000元,精神慰抚金的请求也遭法院驳回。
林小姐认为,她3年来对待爱犬付出的心血、费用、甚至是培养出如同家人般的感情,都
没得到合理补偿。
高嘉瑜强调,为避免修法后可能有浮滥请求慰抚金的疑虑,在她所提案的版本中也仅限于
“对动物所有权侵害情节重大者”,特别是针对兽医师基于正当医疗行为时,若仍致损害
,也不应使其负过重的责任。她也说,法院除了依事实判断外,也需考量个案的特殊情形
,综合判断被害人受损害是否情节重大。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04243
看来我们国家的立委们
病的不轻阿
要这样也可以啦
那么你家的宠物闯祸了应该也要比照提高罚则吧
宠物如果无法用刑法因为伤害或是伤害致死而坐牢
做主人的是不是没有做到善尽教导的义务而接受刑事审判呢?
怎么现在每个立委关心动物会比关心人还要多
看来台湾街头 新型诈骗取财又多了一项了
宠物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