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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小编过劳猝死
新北拒国赔!理由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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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钟前
2年前过劳猝死的金山区公所小编陈嘉纬,经劳动部介入调查认定符合过劳指引,监察院纠
正区公所后,陈爸爸申请国赔836万。但近日结果出炉,新北市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
会决议拒绝赔偿。理由是金山小编为约聘人员而且是自愿加班,电脑中也有发现他参与其他
公共事务的文件,难认陈嘉纬的过劳与公务相关,陈父收到公文决议后,怒表无法接受,将
提国赔诉讼还小孩一个公道。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指出,全案由金山区公所研提建议意见后送新北市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
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同意金山区公所拒绝赔偿意见。
法制局表示,国赔会包括9名外聘委员共15人,经召开2次会议严谨讨论后认为,依《国家赔
偿法》第2条第2项规定:“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
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者
亦同。”
法制局表示,据公所提供差勤纪录显示,陈嘉纬提出每个月70个小时的专案加班申请,其加
班申请符合市府教职员工出差加班应行注意事项。而死亡前2个月(即109年6月及7月)加班
时数分别为124小时、84小时乃是公所基于体恤死者,事后追认始超过专案加班时数70个小
时。
法制局表示,国赔会查证,专案加班陈嘉纬提出申请,且公所应监察院调查所需,事后调阅
陈嘉纬电脑资料发现,陈嘉纬是自愿加班处理事情,非金山区公所主管强迫要求加班。因此
不存在国赔法第2条第2项公务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形,所以不成立国赔责任。法制局表示,为
保障请求权人权益,金山区公所收受国赔会审议决议后,已尽速于4月15日将拒绝赔偿理由
书送达请求权人。市府对陈员猝死感到遗憾及不舍,其国家赔偿申请案仍须依国赔法构成要
件及事实依法审议。
陈嘉纬的父亲陈国煌说,他收到拒绝国赔的公文,对这样的结果“不接受”,之后将提起国
家赔偿的诉讼。
陈国煌的委任律师关治维表示,目前正跟家属讨论是否提起诉讼,但还是要依家属意愿;提
告期限是自侵权行为发生当天起算2年内,即今年8月8日前要提出,家属应该不会拖那么久
,最快1到2个月内就会提告。
金山区长廖武辉表示,区公所只有负责接受并提出国赔申请,收到结果后再转给家属,没有
参与过程。
(突发中心曾佳俊/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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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小编过劳事件
劳动部认定符合过劳指引
监察院纠正区公所后
陈爸爸申请国赔836万
新北市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决议拒绝赔偿
理由是小编是自愿加班
加班70小时申请符合规定
且电脑里有处理其他公务事项
小编父亲不服会提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