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剑)》之铭言:
: 外劳永居行政院直接拍版
入出境及移民法
第 25 条
外国人在我国合法连续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过一百八十三日,或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
国民,其外国籍之配偶、子女在我国合法居留十年以上,其中有五年每年居留超过一百八
十三日,并符合下列要件者,得向移民署申请永久居留。但以就学或经中央劳动主管机关
许可在我国从事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之原因许可居留者及以
其为依亲对象许可居留者,在我国居留(住)之期间,不予计入:
一、十八岁以上。
二、品行端正。
三、有相当之财产或技能,足以自立。
四、符合我国国家利益。
: 这种几十万人来台湾永居、配偶和子女可以直接来台湾工作、就学和享健保等福利
: 完全不用经过立法机构,只要行政院想作就不用任何程序直接作
可是瑞凡
已经有法源依据
行政院只是照做而已
且行政院版本比立法严格欸
“ 在台工作6年、技术纯熟、符合一定薪资,经申请后再工作5年”
说真的看起来有何不妥
况且外劳有缴交劳健保费用
其实也不能拒绝他们用
: 福食、莱猪、进口鸟流感疫区鸡蛋等也一样
: 不用任何任何程序,只要党中央想要的东西,可以直接变执行
: 这种行政效率有多高?
: 不用再进入政党恶斗,一切都只要党中央下令就好
: 世界怎么追的上台湾
: 福食、莱猪、进口鸟流感疫区鸡蛋、外劳永居等等一系列行政命令下来
: 大家认为台湾立法院还有需要存在吗?
: 其实只要有民进党中央就好了吧
真的要批评的话
要懂找法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