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更改外祖父母 教育部多此一举

楼主: GV13 (远见13)   2022-02-16 23:26:55
1.转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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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39/609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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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03:44 联合报 / 王瀚兴/律师(台北市)
3.转录内容︰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
日前立委王婉谕表示,她曾指出教育部线上国语辞典有“性别歧视”问题,教育部回复,
让她感受最棒的是,外祖父、外祖母、外公、外婆等“对妈妈的父母亲”的称谓,不再有
“内外之分”。笔者以为,不仅多此一举,更引喻失义。今国人对外祖父母称谓,自古皆
然,谁曰歧视?
或问:法律上有无“外祖父母”定义?在民法亲属定义,确无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之法文;
但民法第一条:“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第二条:“民
事所适用之习惯,以不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为限。”是以,法无明文时,以习惯补
充:而依习惯上,外祖父母与祖父母,约定俗成,经久惯行,外公外婆,小孩也可改称阿
公阿嬷,哪个违反公序良俗?教育部何立异为高?
或谓:重点在性别歧视?但在法律上权利义务,哪有因外祖父母称谓差异,而产生不利效
果?既然性别歧视不能单独产生法律效果,教育部无端生事,又是何故?
英文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无法从字面上区隔,反生紊乱,原先中文明确强项,却邯郸学步
,拾人涕唾,谬误一;且依照教育部二○○○年十二月“大功”与“小功”词条,认为外
祖父母在关系上较为疏远,所以服丧仅小功,今望文生义,认为外即“歧视”,教育部词
条,自相矛盾,谬误二;日本知名汉学家内藤湖南,对关东军要求从历史举证“满洲自古
为日本所有”,教授严词拒绝:“没有证据的事,怎可乱讲?”东北乃大利益,但内藤有
大风骨,相较于教育部任意更动词条,不显得有些曲学阿世?谬误三。凡此三者,皆为教
育部更动“外祖父母”词条解说之弊病。
《楞严经》:佛陀以手指地,问弟子阿难:“我手,是正是倒?”阿难回答:“世人叫这
个是倒,但我不知,正是何解?”佛陀问:“何者为正?”阿难回答:“佛陀以手指天为
正,但只是手的位置互换,本质并未改变,正如清净法身一样”。美哉斯言!祖父母与外
祖父母,只要长辈与晚辈亲爱,哪因名词有异?谨以此文,也纪念去年仙逝的岳丈,及感
谢对孩子慈祥的聪慧岳母。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每次绿执政都只会搞一堆没用的正名 华人家庭约定成俗的传统也能扯到歧视?
玻璃心这首歌用在左胶身上也挺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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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删与板主删除,同样计入额度 ※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2-02-16 23:31:00
看 遗产 分配 其他都假 XDDDDDDDD
作者: twdvdr (风中的一粒沙)   2022-02-16 23:47:00
时代力量的不分区变绿的了?看样子是排绿不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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