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科学 科学
干妈的笑死人,只会拿些似是而非的在讲的
什么高阶核废料可以再当能源,然后不会再有核废
干 笑死,这种览趴小的话竟然有人信
好啦,要等到民国几年才能商转啦!
你要花多少钱买这个技术啦
硕班读二年不能毕业,就读三年阿
三年不能,就四年阿!
干 我就读四年阿!
这技术就等你黄士修去读硕班,慢慢研究
然后投paper,申请专利,然后商转!
好不好?
核废料大家都碰不到,你这览趴小的干话都讲得出来!
真的是祸害遗千年!
整天核废料放我家,我OK
整天讲干话,先去联署公投
核废料可以放在人口密度高的地方这条法条废掉!
要不然就去搬去人少的地方,举办公投
说我们要来盖拥核新村!
https://reurl.cc/yedExl
等你联属公投改掉这条
第 4 条 处置设施场址,不得位于下列地区:
一、活动断层或地质条件足以影响处置设施安全之地区。
二、地球化学条件不利于有效抑制放射性核种污染扩散,并足以影响处置设施安全之地区
。
三、地表或地下水文条件足以影响处置设施安全之地区。
四、高人口密度之地区。
五、其他依法不得开发之地区。
前项地区之范围及认定标准,于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由主管机关会商相关机关定之。
然后再去游说你住的地方,民意代表
第 10 条
县(市)政府自愿于辖区内设置处置设施者,应经该县(市)议会及乡(镇、市)民代表
会议决通过,并经公告设置计画及举行听证后,于潜在场址公告之日起四个月内,以书面
检具相关资料,向主办机关提出申请。
前项申请,经主办机关交由选址小组审查符合第四条规定者,得优先核定为建议候选场址
,并公告之。
拥核新村等你建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