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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中央社
3.完整新闻标题:前办公室主任涉性侵 林奕华被判连带赔偿200万
4.完整新闻内容︰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2日电)立委林奕华前办公室主任林廷霖涉嫌性侵一名女子,最
高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10月。被害人提起民事求偿。台北地院今天判决林奕华与
林男连带赔偿200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于民国108年4月28日晚间邀请受害女子到服务处聊天,受害女子当晚10时
45分到场,与林男及另外4人聚会;翌日凌晨零时许,其他4人离开后,林男要求受害女子
留下,随后将受害女子拉往服务处放置杂物房间内,性侵得逞。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3年10月。二、三审陆续驳回上
诉。全案定谳。林男已入监服刑。
被害女子另提出民事诉讼,向林男及林奕华求偿工作损失、医药费、精神慰抚金合计600
万元。
林奕华主张,林男案发时已请辞主任职务,她并非林男雇用人。不过北院审理后,认为林
男请辞获准后,仍穿着“林奕华”字样背心陪同林奕华公祭等,认定林奕华为林男实质雇
用人,判决2人应连带赔偿被害人200万8690元。全案可上诉。(编辑:张铭坤)1101112
5.附注、心得、想法︰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首善之都大安区的民意代表已被法院认证为性侵案的共同加害人
国民党难道不扫黑也不扫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