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禾馨抗体事件如今是地方还中央的权责?

楼主: icepet0015 (请别说我宅谢谢)   2021-09-29 16:00:18
我真的觉得吼,
如果完全不懂这个,拜托闭嘴吧!
首先你各位要有一个认知。
虽然陈时中有人骂,有人捧,但无可否认他就是CDC的老大。
你知道光是CDC的指引(不是口头上的要求),在医学界相当于什么吗?
相当于圣经好嘛!
只要是经过专家会议决断出来的东西,
任何医疗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
这中间是没有任何周旋空间的。
不只如此,
假设今天发生了医疗纠纷,
例如开刀死人被家属告,
医生的每一个步骤、判断,只要任何一个步骤违反了指引,都会让判决逆转。
更别说如果病人懂这个,
发现医生没按照指引做事,
薛他一笔都不是不可能。
不然大爆发期间,干嘛一堆人拿着指引在战?
你以为只是学术问题喔?
是很有可能引起赔偿问题的好嘛!
更别说今天禾馨违反的已经不是指引层级的东西了,他违反的是法律。
自己去翻一下药事法、医疗法等等,
从罚款、吊销执照一应俱全。
第 21 条
医疗机构收取医疗费用之标准,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定之。
第 22 条
医疗机构收取医疗费用,应开给载明收费项目及金额之收据。
医疗机构不得违反收费标准,超额或擅立收费项目收费。
第 103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
项、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八
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或擅自变更核准之广告内容。
你教我,这种已经明文禁止的法律,
是能怎样周旋?
不罚,你真的以为CDC是吃素的啊?
说真的,
阿不就好险禾馨政治正确,
这种错误犯两次,都一堆人捧?
换成任何一个医院,院长都要换人了。
还以为是小事喔?
真是够了。
※ 引述 《ysb727 (车干)》 之铭言:
:  
: 中央主管机关定调成地方政府自己决定
:  
: 但现在还是有人认为是中央要罚禾馨
:  
: 地方的只是执行这样吗?
:  
: 这样很怪吧
:  
: 中央主管机关已经说给地方政府了
:  
: 所以还要继续罚禾馨吗?
:  
: 现在是中央怕人民验抗体
:  
: 还是柯文哲就是要罚禾馨呢?
:  
: 已经变成两派了
:  
: 到底是怎么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  
作者: dk1986 (DK)   2021-09-29 16:09:00
上色辛苦 但是PO在这浪费了
楼主: icepet0015 (请别说我宅谢谢)   2021-09-29 16:10:00
我希望四叉能看到。他这个行为真的瞎透了他这样不是摆明逼CDC弄他吗?第一次也就算了,还勉强凹得下去,干我真的没想到他还能玩第二次欸!真的是....
作者: WTF55665566 (来乱的)   2021-09-29 16:14:00
CDC早就说了 原则不禁止 如果有必要可以跟地方政府报备 禾馨也照做 7月文件早就送北市府了 结果拖到9月北市府扬言开罚 还甩锅给中央?柯韩粉还配合造谣是中央不给验 怕验抗体丑事曝光是当人白痴还是有老人痴呆?这段时间柯韩粉五毛操作之恶心 还需要我们回忆覆述?
作者: virginleo   2021-09-29 16:48:00
我们医院要增加任何自费检验项目,都要派人去卫生局专案报告,说明这项检查的目的、临床意义、要收多少费用等等,得到卫生局核可后才能执行。如果卫生局没有同意就收费、或收的费用跟当初呈报给卫生局的不符,通通都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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