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696497
2.新闻来源︰
联合报
3.完整新闻标题
柯文哲拍板!生育奖励含北北基满10月可领 3胎加码5千
4.完整新闻内容︰
抢救少子化,台北市长柯文哲今天拍板宣布台北市生育奖励放宽设籍期间由一年缩短为10
个月、且将北北基设籍期间都纳入计算;另外,北市生育奖励金第三胎以上,也将再加码
5000元,第三胎以上提高发放至2万5000元。
台北市市政会议今天审议通过“北市生育奖励金发放办法”修正草案,柯文哲拍板,从今
年9月起,台北市的生育奖励金金额及领取资格条件将大幅修改,从9月1日(含当日)之后
出生的新生儿,将可受惠于新规定。
北市民政局表示,这次修正重点包括设籍期间由1年修正缩减为10个月、北北基连续设籍
期间,北市都并计入10个月设籍期间;至于第三名以上新生儿,每胎加码5000元,提高发
放2万5000元。
民政局表示,本次修法主要考量女性怀孕周期一般约为10个月,为保障迁入北市后才怀孕
的妇女,故将现行条文所定须设籍北市满1年以上规定,修正缩减为10个月;另因北北基
已形成共同生活圈,市民户籍迁徙频繁,若市民因为迁徙户籍及非预期怀孕等因素,导致
双边县市皆因设籍期间未满,而无法领取生育奖励金,影响市民权益甚钜。
另外,考量北北基生育奖励金每胎(北市第3名以上除外)皆为2万元,在相同基础下,为保
障北北基居民权益,故规定新生儿之父或母设籍本市前之户籍地为新北市、基隆市或本市
者,视为连续设籍于台北市,共同计入10个月设籍期间。
民政局表示,为减轻养育三名以上子女家庭的负担,增订第三名以上新生儿加码5000元,
核发2万5000元奖励金。
另外,同性婚姻法制化于2019年5月24日上路,目前同志家长依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
释施行法,可透过继亲收养程序,收养配偶之“亲生子女”,故修正办法明订同性配偶继
亲收养,该养父母视为新生儿之父母,以明文保障同志家庭申请奖励金的权利。
民政局表示,除了生育奖励金,市府也投入资源在建构托育幼教公共支持,希望养儿育女
和照顾工作公共化,建立友善托育支持环境,减轻新生儿家庭生养小孩的负担,也让女性
能减少生儿育女可能会面临到的机会成本。本次生育奖励金发放办法规定大幅度修改,就
是希望让台北市民敢婚、敢生而努力。
5.附注、心得、想法︰
推阿北
阿北每天都在为了人民的生活苦恼
想办法促进人民福祉
反观民进党
整天玩政治
不把人民的死活放在眼里
相信在阿北这个政策施行之后
台北市民一定更有勇气结婚生子
台北市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