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这样是不是6倍?

楼主: microsugar (微甜)   2021-08-08 00:45:56
首先,你真的很爱跳针,又爱删文,被打脸又不承认
在前文,我清楚地讲到了,在“道德面”,请谴责我
你TMD是脑袋有没有洞啊?国字不会看吗?
还是需要我帮你介绍合格的国语文老师?
有需要,就讲一声,我大人大量会原谅你
我从来没有否认这个方法有多好多棒
相反地,我大方承认,这个方式,在道德面是有问题
但是,20000换24000,这个假设出来的方式
确实在政策面上是不可能被执行的
因为它会衍生出来问题(前文有明确叙述)
公共政策讨论,删文大师还可以设定是什么水准,我也是醉了
你自己被打脸时,怎么不说说是什么水准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兹粉)》之铭言:
: 先不说马柯糖认为2万现金换24000的券是可行的政策这种好笑的逻辑
: 马柯糖作为小学老师、公务员
: 居然提倡用振兴券去换现金这种违法行为阿...
: 这样是要怎么为人师表阿
: 我知道你又要说法条拿出来阿
: 我这不就拿出来了吗?
: 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振兴三倍券发放办法
: 第 8 条
: 纸本三倍券之使用限制如下:
: 一、不得找零、转售、兑换或退换现金。
: 二、应于前条第一项所定使用期间内使用,逾期失其效力。
: 好啦我知道你又要说我又不是在讲三倍券
: 是没有错啦
单纯从“法律”的角度探讨
法律,就是从法条来看的,文字写得很清楚
你既然知道是写“三倍券”
那么,有关于讨论过程中,所假设出来的各种1.2倍券
或是各种xx倍券等等的,就是不符合法律的要件
不符合法律要件,当然也就没有违法的问题
你自己也很清楚,先讲我违法,然后再自打脸
你是嫌脸不够肿吗?老是这样子自打脸,不太好吧
虽然我看了不心疼,只是觉得你很可怜
: 但不管是什么振兴券,都不该去鼓励买卖阿
不应该去鼓买卖,废话,谁不知道
但“陈述发生过的事实”,请问一下,是违反哪条TMD法律
况且,这还是某前绿营立委在直播时讲出来的事情
也让很多人想起过去发生的事情
这件事也很重要
执政党与政府,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件事情
而且,这很可能在近期内推出的5倍券会发生的事情
TMD现在政府有针对先前三倍券被拿去套利的事情
做出因应的对策吗?至少目前为止,没听到政府在讲这件事
政府是不是应该想想怎么防弊的问题
(例如:数位化会大幅减少)
: 你是老师耶...
: 品德认知应该要高一点吧...
品德认知,我有啊,也写得很清楚耶
我一开始就讲了,这种方式,道德上请谴责我
你脑袋的洞是不是要去医院照照X光
看看头盖骨的缝是不是有比一般人的大?
看看会不会有安全的疑虑?
或是去检查一下,看看大脑还在不在,有没有被活摘掉?
还有,再问你一次
前面被打脸的文章,敢不敢回?不敢回就讲一声,我原谅你
也不止问一次了
直接假设情况,敢回的话,就好好地一篇一篇回
不回文章或是不回应,就表示你没种不敢回
我会先大人大量,先准备好原谅你的准备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21-08-08 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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