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释第806号宣布台北市政府的法规违宪耶
台北市街头艺人从事艺文活动许可办法,没有地方立法,没有授权
去限制街头艺人
这个法规从民国94年4月27日订定,一直到110年3月24日才废止
废止前就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用 108 年诉字第 179 号判决
在 109 年 01 月 02 日修理一顿了,但是还存在到110年
有没有阿北的市政府一直默许违宪法律到110年阿
阿北不是人权先锋,宪政守护者吗?帮忙同志释宪。
怎可以容许他做了四年都没发现违宪法律一直欺负街头艺人阿
这样还可以当宪政保障的阿北吗?从103年12月25日就职,一直1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