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就可以看出,台湾人根本没有契约精神
脑中只有拿着大义名份就能无限闯关的“权力就是一切”观点
不管怎么样,如果保密条款签署了
泄密者不管有再正当的理由都一样
违约就是违约,我管你家人民想监督咧,反正你政府跟我们公司签了保密契约,没有我们许
可就是不准公布给你的人民看
妈的,国高中公民课都在教三小
契约精神是没授课吗?
然后
我更提醒各位一点
现状疫苗就是完全由卖方主宰的不公平交易
基本上厂商说什么就是什么,买家不爽就滚,不缺你一个客户
基本上疫苗厂商现在完全有嚣张跋扈的本钱
会搞保密条约也是正常
因为这样才好对购买国涨价或要求回馈
像是要求一次至少买多少之类的,不给你杀价空间
谁叫你自己没研发,我有现货而且还有我们公司注册的祖国撑腰,不怕你靠北,不爽的话制
裁我啊?
会酸会怀疑保密条约是在护航贪腐的人就是没契约精神外加搞不清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