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监察委员,公民直选。
名额:基本县市各2名、大县市再按
人口累加,原住民8名。总额90名。
恢复五五宪草设计的职权:
第九十二条 监察院对于中央及地方
公务员违法或失职时,经监察委员一
人以上之提议,五人以上之审查决定
,提出弹劾案,但对于总统副总统及
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
长之弹劾案,须有监察委员十人以上
之提议,全体监察委员二分一以上之
审查决定,始得提出。
监察院弹劾案通过,各级公务员都得
去职。正副部长就会瑟瑟发抖。另去
职并不剥夺常任文官公务员任用资格
,依法仍可在若干年后再寻求任职。
有犯法必须刑事诉追,当然交检察官
继续追查。
然后对正副总统、各院正副院长弹劾
案,则还要经立法院表决是否同意去
职解任。
立法权、监察权不能给同一个院,权
力太大就会成妖,两个院都公民直选
,我看你他妈的冥进党怎么横。干!
※ 引述 《Qmmmmmmmm (雷蚕宝宝)》 之铭言:
: 监察院既然这么难废
: 不如大家来集思广益
: 想想如何透过修改制度来活络监察院的功能
: 例如监察委员的产生 若改成民选的 这样好吗?
: 但是监察委员的资格要比一般民意代表门槛更高
: 例如至少要有一定的公务资历 诸如此类
: 大家有什么想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