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既然这么难废
不如大家来集思广益
想想如何透过修改制度来活络监察院的功能
例如监察委员的产生 若改成民选的 这样好吗?
但是监察委员的资格要比一般民意代表门槛更高
例如至少要有一定的公务资历 诸如此类
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古早时代的监察委员就是间接选举的 应该仿效欧洲监察使的制度比较好
作者:
zick0704 (战神无双?)
2021-07-09 01:38:00废掉监察院,增加立委人数,给立委独立监察权
怎不发唐凤惹 你知道原本宪法规定监委由各省议会选举吗就是鸡肋机关 叠床架屋 标新立异的垃圾
作者:
ypc1994 (dicker)
2021-07-09 02:09:00让陈菊尸位素餐对绿畜来讲就是效率显著
最棒的监察院就是没有监察院 快废了这尸位素餐的地方
那是中国地大幅员的背景下设计的,台湾小岛不需要这个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
2021-07-09 03:15:00监察院自由发挥,有必要天子会叫你去查,没必要就自行监督
监察院最重要的功能是审计权 这个不能废 像欧洲有审计院、美国有问责署
作者:
teeo (teeo)
2021-07-09 03:39:00就,提名监委不给过,不就搞定了
楼上那样是违宪的 释字632立法院有宪法忠诚义务 不可以消极不行使监委人事同意权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1-07-09 05:41:00把检察权移过去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