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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3.完整新闻标题
4项公投延期 中选会:12月18日投票
4.完整新闻内容︰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温贵香台北2日电)
中选会今天表示,原定8月28日举行的公民投票,因受疫情影响,改定于12月18日投票。
8月28日公投日原预定有重启核四、珍爱藻礁、反莱猪、公投绑大选等4案进行投、开票,但
全台仍处于三级警戒期间,中选会今天下午举行委员会议,就疫情及其警戒措施对选务产生
的重大影响,是否依法予以改定投票日期进行审议。
中选会决定4项公投延期理由如下:
一、公投法准用选罢法第60条规定,全国约27万投开票所工作人员都应接受选举委员会所办
讲习。此项讲习活动平均每场次超过200人参加,人数众多,显逾现阶段中央流行疫情指挥
中心的防疫指引而无法办理。
二、投开票所工作人员负责查验投票权人身分、发放公投票、协助投票、维持秩序及办理防
疫事务等,与投票权人密切接触,容易成为病毒传播的破口。因此,地方选举委员会反应,
盼选务人员能优先施打疫苗,否则将引发辞退潮。
三、选举业务庞杂繁复,多靠地方政府兼办协助,而各地方政府现在无不倾全力办理各项防
疫工作,公所人力相当吃紧,实无暇再兼顾选务。
四、投开票所场地洽借困难。本次公投全国预定设置17,479个投票所,其中全国中小学校教
室占44%,依第三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规定,全国中小学校园停止对外开放,纵日后
调降疫情警戒标准,全国中小学校园于第二级警戒期间仍停止对外开放,势必无法提供设置
投票所。
五、诸多媒体报导与研究显示,在国外各种节日活动人流群聚之后,往往引发疫情升温。鉴
于公投日为全国近期最大规模人流移动与群聚活动,值此疫情蔓延之际,允宜避免因群聚造
成疫情爆发之严重后果。
中选会委员认为以上情形已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4条准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66条第1项、
第2项规定,公民投票投票日前发生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可预见不能投票或开票投
开票所将达全国三分之一以上改定投票日期之要件,并参酌司法院释字第553号解释,避免
依原定日期投票将产生立即严重之后果。为确保公民投票之权利,维护全民防疫之成果,考
量政府提高全民施打疫苗覆蓋率的时程,及选务作业调整所需时间,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改
定投票日为110年12月18日。
中选会补充说明,征询指挥中心对于疫情发展及疫情警戒措施意见,指挥中心表示由于影响
疫情因素众多且不确定性高,长期疫情趋势尚待密切观察监测。依国际疫情状况,于疫苗覆
盖率不足、未严格管制下,重要节日或大型活动均会造成人口流动增加、民众防疫遵从度下
降,提高社区传播风险,加上传播力较高之变异株陆续出现,即使原本受控制疫情,仍有很
大机率会再度快速升温。
中选会表示,由于原定公投投票日不足2个月,预期投票活动将使外出人数增加,同时亦增
加返乡人流,可能助长病毒传播风险,提高政府控制疫情难度。至地方政府及地方选举委员
会对于依原定日期投票或改定投票日期意见则不一,多数意见支持由中选会参酌指挥中心防
疫规范及意见决定。
中选会也公布修正后110年全国性公民投票案工作进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110年7月2日 发布改定投票日期公告
(二)110年8月8日 投票权人名册编造完成
(三)110年11月8日 公告投票所设置地点
(四)110年11月13日至12月11日 办理公民投票案意见发表会或辩论会
(五)110年12月14日前 公告投票权人人数
(六)110年12月18日 投票、开票
(七)110年12月24日前 审定公民投票结果
(八)110年12月24日 公告公民投票结果
(编辑:黄瑞弘)
5.附注、心得、想法︰
中选会出手了
因为疫情仍然处于不稳定状态
因此决定将8月底举行的四项公投案
延期至12月18日举行
因为结果可能会不正确
我觉得这样的调整蛮合理的啦
但是否会引起什么样的政治纷扰呢?
有请政黑的各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