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打假过头 制造疫情不安全感

楼主: GV13 (远见13)   2021-07-01 23:06:52
新闻眼/打假过头 制造疫情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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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超过一行 请缩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6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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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03:54 联合报 / 本报记者王圣藜、卜敏正
3.转录内容︰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
嘉义地检署以没有主观犯意,将十余起涉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
条例”的假讯息案件处分不起诉,因为民众转传可疑疫情,未必制造恐惧的事实危害,反
倒警察动不动就法办人民,才会成为疫情警戒下的实质不安全感。
防疫特别条例规定,散播不实讯息损害公众或他人者,有刑责与罚金刑可以处罚,追溯法
源,是将既有的社会秩序维护法造谣行为,由行政处罚升级为刑事处罚,以在特殊时刻稳
定民心,条件是要有更严格的审查密度,才可论罪。
疫情爆发至今,当国家在抗疫规画、国境拒毒、资讯不透明、乃至于疫苗采购策略均备受
质疑后,人民对于指挥中心已失去信任,因担心健康受威胁而大量传递疫情讯息,却可能
被移送法办;中正大学传播学系教授管中祥直指关键,“谁能对假讯息定义做正确判断?

“宅神”朱学恒赠“十六字”花篮,结果被执政党和网军群起围剿,名嘴周玉蔻比指挥中
心更早公布确诊人数,还扬言“炸党部”、“疫情指挥中心干的好事,难道我不知道吗?
”民进党高层却保持缄默,言论自由因党同伐异出现双标,司法机关看似公平介入查察,
但社会早有公评。
防疫特别条例有关不实资讯要受处罚的立法意旨,其实是在维护宪法保障人民有免于恐惧
的权利,但司法警察藉大量刑案移送逼迫人民沉默,实则伤害人民的言论自由,在疫情不
安恐慌下,尤其令人反感,甚至心生恐惧。
传递疫情讯息可能出自无意,但若打假过头则是明显恶意。法律是保障人权基本底线,防
疫特别条例参酌“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对疫情谣言或不实讯息有严格限制条件,
绝不是执政当局用来打击异己的尚方宝剑。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制造最多假讯息的 对台湾人民进行认知战的 不就是绿共吗?
有时间到处出征 不如用点脑筋在买疫苗上 为错误政策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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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删与板主删除,同样计入额度 ※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21-07-01 23:07:00
最好的赎罪就是把蓝白粉送到中国 然后不用接回来
作者: r13974682 (UU)   2021-07-01 23:09:00
az制造恐慌过头不先打自己
作者: haha123456 (哈哈)   2021-07-01 23:13:00
买个屁疫苗 相信政府!! 我大联亚对delta 90%保护力!!!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21-07-02 06:16:00
妨碍统媒制造假新闻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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