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砲一下那个说全台湾都在陪双北坐牢......
亏他还是某大学法律系毕业,怎么会连“坐牢”这两个字都乱用,双北人是“犯罪”了吗
? 请那位出来跟双北人道歉。
回到正题
目前定义上第二类是防疫官员及高风险接触人员。我认为这些人如果施打应该公布名单已
表彰他们的付出,同时避免出现丁丁偷打的问题。虽然今天中央说有医疗个资问题,但我
认为这问题应该不存在,理由如下。
1.他们能先打是牺牲其他人打的权利。
2.他们打的疫苗不是自己出钱,是大家的钱。
3.疫苗是对其有益而非有害等,只要身分正确便不会引起歧视,甚至能表彰他们的贡献,
固他们身分是可受公评的事情。
其实国外都是医疗人员结束后,都是照年龄来打,现在政府搞这么乱,推估的人数一变再
变,相信好心肝事情绝对不是只有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