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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高雄市政府一纸6月9日发出的公告,要求医院若20日前经造册预订施打疫苗的医
护无法提出不能接种疫苗的诊断证明,将依传染病防治法开罚,此一公文被转贴网络引发
热议,被网友批评“国外是奖励、高雄却是惩罚”,高雄市卫生局表示,高市医护接种作
业已届最后一哩路,市府是依法要求,至于是否开罚或怎么罚,相关疑义需由主管机关释
疑。
下周起将再执行新一波疫苗施打作业,高雄市政府由原先的“劝导”加大力道,9日发文
给各医院及卫生局(所),15日前针对还未施打疫苗者进行造册、通报,并须于20日前提
出不能施打的相关诊断证明,否则将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6条及第70条第1项第2款规定开罚
,可处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一名资深检察官认为,打疫苗是严重侵害人体行为,在没更严格的构成要件规范(如疫情
如何严重程度)下,应不能用罚责手段去达到间接强制的效果。条文把预防接种放在里面
,却没有层级化的不同构成要件,不太妥当;预防接种在条文中,明显是比较严重的侵害
行为,不能跟其他概括的列举行为,做相同处理。
如果民众被通知去施打疫苗
到现场发现是打高端然后拒打
是不是恐被开罚单?
台湾有可能超前全球搞免疫桥接
会不会又搞一个台湾专属疫苗护照
不打疫苗不能外出工作
我大台湾是不是真的很屌
世界都在我的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