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赖言曦台北10日电)台湾人权促进会昨呼吁政府落实港人来台寻求庇护相关流
程。陆委会今天表示,现行法规已有处理机制,相关法规以个案认定方式提供协助,可依个
案需求做较有弹性与妥适的处理
台湾人权促进会副秘书长王曦昨天在香港“反送中”2周年线上记者会指出,政府面对港人
来台寻求庇护等相关情况,强调以专案处理并调整行政弹性,但此举不仅会让当事人感到无
助,也会消耗公务资源,呼吁政府落实庇护机制法制化。
大陆委员会今天以书面形式应询表示,因应香港变局,政府除声援港人自由民主,已采取诸
多具体行动,包括成立“台港服务交流办公室”,并依据人道原则及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18
条等既有法规,务实处理港人人道援助及关怀事宜等。
陆委会也指出,现行法规架构下对于港人援助关怀协助事务,已有可处理的机制,包括港澳
条例第18条、港澳条例施行细则第25条、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
16条第1项第11款规定等。
陆委会指出,相关法规是以个案认定方式提供协助,可针对个案需求,做较有弹性与妥适的
处理。
据港澳条例第18条,对于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紧急危害的香港或澳门居民,得提
供必要的援助。而据港澳条例施行细则第25条则,主管机关有港澳条例第18条的情形,除其
他法令另有规定外,应报请行政院专案处理。
另据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第16条第1项第11款规定,港澳居民如
有港澳条例第18条的情形,经陆委会会同有关机关审查通过,得申请在台湾居留。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10610010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