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个逻辑会成立?
以最由台湾价值的自由这篇报导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356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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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黄珊珊说,名册涉及个资,尚在比对是否有违规,接着才会行政裁罚、对外公告,
会将名册给检调。
黄珊珊表示,议员调阅名册,如果未来形成行政处分后才会公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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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样风向会被带成市府不公布名单?
不是就跟你说比对完资料 行政裁罚后就公布名单
到底哪只眼睛看到 哪个人说名单不公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