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登
依照现在的风向
疫苗被拿去乱打 Criminal Act有了
师徒情 Intent也有了
承认下令要打完疫苗 Concurrence 也有了
现在差的就是causation
市长是否下令导致股长乱发疫苗给老师
这部分我们要如何
prov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唯一办法就是股长作material witness
如果供出市长有明确指示要给疫苗
可以换取full immunity
甚至加入federal witness protection program
台湾不用grand jury 不怕柯粪干扰
法官一枪毙命 直送土城 机率非常高
这样是不是最有台湾价值的结局?
或者不想用司法尾大不掉
我们可以改全民公审
先从脸书 报纸 PTT 政论节目
一场一场的审
审到他受不了自爆
这招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