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了这篇新闻
“郭台铭犯了老毛病” 美国大学教授揭买疫苗真相:建议见好就收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602/1997414.htm
这个BNT辉瑞疫苗是美国联政政府 紧急核准上市的
因为是紧急核准上市的 所以药厂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
自然也没办法保产品责任险
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帮助疫苗顺利上市 得以施打
所以提供药厂 诉讼豁免的 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 未来美国国内打疫苗的人民 打疫苗出了什么状况
不能提告药厂 而是由美国政府提供预备金来做为补偿 受害人
美国联邦政府提供三个法律条件:“批准紧急使用核可”、“提供诉讼豁免保护”、“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三个法律条件都有“管辖权”的限制,只在美国(或德国)本土有效,不及于其他国家
。他说,为了规避国际诉讼,药厂会限制疫苗的施打地点,禁止买家转运到其他国家,“
这也是日本要捐赠疫苗给台湾,必须先修改采购合约的原因”。
至于企业或慈善机构,他指出,因缺乏公权力,无法提供这三个法律条件,所以药厂只与
政府交易,就算有企业或慈善机构愿意出资采购疫苗,当地政府仍然要“共同签署”采购
合约。
然后BNT是由上海复星代理的
卫服部当时跟德国原厂签约 就因为国家称谓问题 说是国内 以及 台湾
就被挡下来了 这新闻前几天记者会有提到
也就是说 就算未来是由郭董的永龄基金会出钱买疫苗
但是卫福部也要共同签署采购合约,提供上述三个法律条件。
若卫福部还是以“中华民国或台湾”的名义签约
就是继续重演 上次买BNT疫苗的事件 重演
其实 这事情很简单解决
就看政府觉得是人命重要 还是中国台湾重要 ?
喊个中国台湾 就能买到疫苗了 其实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