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可以帮忙连署实施医疗暴力者注记吗?

楼主: lewlewbo (lewlew)   2021-06-02 16:14:12
在公共政策参与平台看到的提案,标题为
“实施医疗暴力者应于健保系统注记,情节严重者应有对应之健保权利剥夺”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680f567-2f53-4d60-ba72-e55ae2da95c5
目前只差三百多个连署就成案,拜托大家来个临门一脚吧!以下转贴原提案内容。
提议内容或建议事项
曾经有过医疗暴力行为之就医者,应于健保系统注记,无论其暴力行为之缘由为何。若病
人是因已诊断精神疾病或其他经专家确认无法自控之因素所产生之医疗暴力行为,也应一
并注记。虽说部分病人的暴力行为并非其本人意志可以控制,但是无法否认其对医疗人员
仍是潜在威胁,健保注记有助于医疗人员快速辨识,对于这类的病人在交流时应更加注意
自己的言词,避免过度刺激病人而诱发其不稳定的精神状态。另外,经常实施医疗暴力者
为病患的家属,也应考虑列入注记的选项。
若医疗暴力行为并非不可自控之行为,其情节严重或是反复行为者,除了注记外应有相对
应之惩罚,如增加保费、剥夺部分或全部健保权利,或赋予医疗单位有拒绝治疗的权力等
(这部分欢迎大家开放讨论)。
利益与影响
(1) 保障医护及其他病患安全
就诊者的暴力行为通常是突发性的,不一定有前兆,且影响范围常常波及其他病患(无论
是直接伤害、心理压力,或是排挤到他们的医疗资源),若能够有警告系统让医疗人员意
识到潜在风险,对于整个医疗场域的安全性将有正面影响。
(2) 长期期望改善医疗环境
现今医疗环境面临许多问题,导致许多人即使相关科系毕业也不敢进入职场就业,因此医
疗人力始终不足(例如像护理职类此问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大多非一两日能解决。然
而,部分就医者的不理性行为常常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无论解释、处理所消耗的时间、
精力也都是占用其他病人的医疗资源)。然而,言语、互动间造成的不愉快成因可能很多
,其判定也相对主观,但医疗暴力无论如何是无法被容许的行为,应有更强力的手段避免
其发生和/或医疗人员受到伤害。从任何面向试着改善这个医疗环境,都是一个好的开始

(3) 相关罚则期望能有吓阻作用
对于非无法自控的医疗暴力行为者,我们很少听到有相关的惩罚,尤其报章杂志、媒体都
只会报导医疗行为之发生,却鲜少追踪其后续,容易导致行为者心理上“反正不会怎么样
”的心态。透过明确订定的罚则,让潜在行为者更明确知道其暴力行为将要付出相对应责
任,除了暴力本身应有的惩罚,在医疗场所的暴力行为造成的影响绝对比路边械斗来得严
重许多。
【可能衍伸问题/待讨论议题】
(a) 医疗人员之歧视与隐私问题
不可避免的,只要有注记,必然可能有相对应的特殊眼光。与潜在暴力风险相比,到底是
否符合最大利益应为大众所讨论。
(b) 暴力行为之认定与撤销注记
注记系统必然伴随繁复的行政流程,我们也应避免医疗人员因私自的情绪等因素而错误注
记。该如何判定(如其具体定义、经过多少人认定、多少层核准等),及在何种状况应考
虑取消注记也是需要被讨论的。
(c) 病患的医疗需求
病患本人或其家属的暴力行为注记可能影响到该病患的医疗需求。情节轻微者可能医师为
了避免麻烦而选择比较保守、无争议,但不一定最适合病患的医疗行为,严重者则可能遭
到医疗单位婉拒收治。民众是否能够接受医疗单位为了上述理由而拒收少数病人,或是能
够有其他配套措施让该病患得到治疗,都应该经过充足的讨论。
(d) “不可自控”之判定困难
对于精神科病人,其暴力行为往往是精神症状的一部份,因此相对容易判定;然而有些情
况并非如此。举例来说,有些病人会发生“谵妄(delirium)”,为急性的精神紊乱,可
能是疾病所致,或是住院环境改变太大也有影响,而部分谵妄病人也会有攻击行为。然而
,我们该如何判定该病人为谵妄,还是纯粹心情不爽的暴力行为?这部分应有精神科或其
他专业人士参与讨论,以防“不可自控”被有心人士所滥用。
楼主: lewlewbo (lewlew)   2021-06-02 16:17:00
我才按个重新整理就只差一百多个连署,看来大家都很气愤
作者: xxxcv (世界遗产旅游计画)   2021-06-02 16:17:00
HIV都不能注记了,这是什么无脑提案
作者: a0986188522 (a0986188522)   2021-06-02 16:18:00
推已经达成了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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