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找了一下传染病防治法第 51 条 的相关条文
看到这个东西:
中央主管机关于传染病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得紧急专案采购药品、器材,惟应于半年内
补齐相关文件并完成检验。无法办理前项作业程序,又无其它药品可替代者,中央主管机
关得例外开放之,并向民众说明相关风险。
之前莫德那疾管局就可以利用这条法律来帮忙了
那为什么上海复星就不行用?
说到底就中央不愿放行而已
然后一堆侧翼还把BNT洗成中国制造的产品实在很好笑
对德国公司甚至是人家对我们的国际观是好事吗?
人家没告你或是嘲笑我们就已经阿弥陀佛了
即使你们不愿意打BNT要打国产或是AZ莫德那
那为什么要情绪勒索别人?
说到底就是绿营不把法律当一回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