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古典民主其实没有避嫌概念
就算是中央集权制,也是每个人各凭实力
没有要求说“执政者大权在握,所以应该对一些不是很严重的冒犯者有当然肚量,不能随意
对平民走司法程序,因为权力不对等之下,尽管司法是公平的,仍然会造成寒蝉效应,实际
上等于迫害言论自由”
这个避嫌和大人要有大量的道德要求概念,我觉得就是屁话
民主自由在我看来就是大家各凭实力
像现代民主原型的中古英格兰贤者会议、贵族议会
就是各凭实力,没有要求国王或首相必须对造谣攻击保持尽可能原谅包容的雅量
而现在可笑的是许多民主国家根本是半强迫政治人物、官员、明星、学者等公众人物必须对
平民保持雅量以避免民众产生司法恐慌造成寒蝉效应
像是可受公评白话粗俗点就是
“你一个大人物就不要连这点屁事都斤斤计较,吞下去会死吗?”
这根本是逆向的不平等了,高阶级反而法律权利受限
我个人是主张大家都各凭实力,要开党媒雇用网军就大家都来
不过网军也应该视为正式劳工保劳健保享休假待遇
正大光明一决胜负才是硬道理
各位主张呢?